为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公司决定对迎新街红楼大院单身宿舍进行拆迁改造,为保证拆迁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
红楼大院宿舍内八座单身宿舍楼。
二、拆迁期限:
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为确保安全,2014年12月31日起拆迁范围内水、电、气中断。
三、安置地点:
回迁安置
四、搬迁验收程序:
1.拆迁户将房屋搬空,卸下户门板到指定点排队(其余室内公用设施不得私自拆除)。工作人员入户现场验收,经验收符合要求由工作人员开具《验收证》。
2.拆迁户持《验收证》在办证点换《拆迁证》即(拆迁顺序号)。
3.拆迁区域验收分为二组:
单身南组:5、6、9、10栋。
单身北组:11、12、13、14栋。
五、拆迁安置程序:
1.对拆迁户进行摸底,住户结清相关费用,确认拆迁户。
2.组织搬迁,验收,住户领取《拆迁证》即(拆迁顺序号)。
3.住房标准审定。
4.缴纳集资款。
5.挑选房号。(拆迁户按照搬拆迁先后顺序挑选房号,未按规定时间预交集资款,取消挑选住房资格。)
6.全额缴纳房款。
7.组织发放钥匙。
六、过渡期限及过渡方法:
1.住户自行搬家过渡,过渡期间补助费执行太原市2013年3月19日下发的《太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实际过渡的时间为:拆迁户领取拆迁证起至通知发住房钥匙止。
2.搬迁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5元/㎡计算,不足600元的按600元计算,搬迁费按两次计算。
3.临时安置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20元/㎡o月计算,不足800元/月的按800元/月计算,折算到房款中。
七、购房规定:
1.拆迁户住房安置的成套住房面积在70㎡以内的,按起价1824元/㎡集资,实际安置面积超出70㎡部分不够90㎡的,按起价2924元/㎡结合层次调节后的价格集资,超出90㎡部分执行职工新分住房价格。
2.层次调节,1~7层每层递加20元/㎡,8~15每层递加30元㎡,16层以上每层递加40元/㎡,最顶二层价格相同。
特此公告
太钢房地产开发公司
二O一四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