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记者高敬)记者23日从环境保
护部获悉,截至目前,我国累计发布国家环保标准2038项,废止标准285项,现行标准1753项。
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司长邹首民介绍,目前我国两级五类的环保标准体系已经形成,分别为国家级和地方级标准,类别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类标准、环境管理规范类标准和环境基础类标准。
地方环保标准也得到快速发展。截至“十二五”末期,通过备案的现行强制性地方环保标准达到167项,比“十一五”末期增加104项。
长期以来,社会公众对于环保标准的宽严问题、控制污染物项目的多少问题十分关注。
对此,邹首民说,我国现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16项,已经覆盖了空气、水、土壤、声与振动、核与辐射等主要环境要素;现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63项,其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75项,控制项目达到120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64项,控制项目达到158项。总体而言,我国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控制的污染物项目数量和严格程度与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