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检查现场。 王旭宏摄
本报讯(记者薛华)5月30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俊明率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到太钢,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太钢集团领导魏成文、石来润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热情接待了检查组一行。
检查组先后来到焦化厂7.63米焦炉集控中心、炼铁厂450m2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制酸现场,实地检查环境保护法在企业的落实情况、超低排放改造后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排放水平以及关键工序超超低排放的进展情况。
李俊明指出,环境保护法修订以来,山西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太钢作为山西省环保重点企业和污染防治排头兵,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深入开展环保法治宣传教育,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穿企业生产各环节全过程,抓好环保工序控制和总量控制,走在全省乃至全国钢铁行业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前列。各级政府和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中央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扛牢压实依法保护环境的政治责任,严守生态“红线”和环保“高压线”,重点检查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和运输结构绿色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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