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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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37期:第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10-25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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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中国共

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尊崇党章,忠实履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反腐败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并巩固发展,坚定维护了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优异答卷。

大会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党内政治生态实现根本好转,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坚强保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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