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就《违章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出台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芦文晓薛华
日前,《违章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后,职工们正在进行学习。为更好地帮助职工理解如何检查、如何记分,安全生产管理部副部长姚俊锋给予了解答。
问:有职工被扣分了,他说这个管理办法是新推出来的,我不知道,怎么样让我们的职工都能看到和学到《违章记分管理办法(试行)》?
答:安全生产管理部已经专门部署,各单位正组织职工学习《违章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和违章违制的范例,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告知。每一名职工在学习之后都要签字确认,作出遵章守纪的承诺,相关记录要在作业区、科室进行备案存档。
问:《违章记分管理办法(试行)》是否会参照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管理的方式,对记分进行清零?
答:违章记分每年12月31日进行清零。公司出台这个管理办法不是要给干部职工背上沉重的包袱,而是要引导和警醒职工严格按照规程和标准进行作业,远离事故。我们认为,定期进行清零具有正面的引导作用。
问:交通违章因为有监控拍照、自动记录后生成罚单,违章者心服口服。但是,我们公司不可能实现监控拍照全覆盖,那么违章行为和现象靠什么发现和确认呢?
答:管理办法的实施,一方面靠各级管理人员按照现有的检查标准和检查周期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各单位可以充分利用已经安装到位的人员行为监控设备,通过定期回放监控视频查看职工是否存在违章。
问:被监控拍到无话可说,但是有的职工是被人发现的,他说我没有违章你怎么就给我记分了?职工提出质疑之后,我们将在多长时间内给职工回复呢?
答:职工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议申请。职工提出复议申请以后,调查组或者叫复议小组应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议结果进行公示。
问:在检查过程中,违章的职工正好是检查人员的好兄弟,会不会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如何保证检查的公平公正?
答:公司对事故的管理报告有严格的规定,对于隐瞒不报的,一方面靠监督检查来发现,另一方面靠职工来监督。
(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