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公司《<职工生命保障规则>管理制度》规定,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对责任者从严处理,直至调整工作岗位到劳务市场。
问:如果出现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时怕得罪人不去真查的情况,该怎么办?
答:我们可以通过督查检查、回放违章视频录像、查处违章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和岗位职工访谈等方式来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对没有真查、真记、真管的单位和个人,视为重大安全管理问题进行追责。
问:如果有职工发现违章,并进行了举报,是否有奖励?怎么奖?
答:根据《违章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职工发现违章行为进行举报、查证属实的,应当给予奖励。目前,公司正在修订制度,奖励额度将会进一步加大。
问:《违章记分管理办法(试行)》适用对象是不是只有一线操作人员?
答:《违章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约束的对象既包括各类作业岗位的各类人员,也包括公司职能部门、各单位职能科室、作业区和班组的各类管理人员。
问: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在检查到违章拿出手机拍的时候,违章人员已经纠正了自己的违章行为,作为检查者没有拍到照片,留下证据,出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答:有的违章行为具有瞬时性,并不是所有的违章行为都能够留下充足的证据。如果被检查人员发现存在违章情形,虽然没有证据,只要事实确凿、清楚,应该进行记分管理。
问:有一些应视为违章的不规范作业现象和行为,但没有明确的记分依据,遇到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答:发现存在违章,但是没有纳入记分的范畴,这说明我们一些单位违章违制的范例不够完善,应该加快完善,为违章记分管理提供充分的依据。
违章是安全的大敌。我们希望职工们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一生平安。平安无论对自己、对企业、对家人,都是一份责任,出了事故,对个人不说,对单位、对家人,对亲朋好友都是一种伤害和不负责任。希望职工们对公司出台的《违章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能够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这不是与谁过不去,是真正为了让大家自觉自愿、发自内心地杜绝违章。我们不愿意看到任何一个职工因为违章而记分,更不愿意让任何一个职工因违章而受到伤害,不让任何一个家庭受到事故的破坏。安全是大家的事,大家的事,就要大家一起管、大家一起办,这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也应当成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