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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74期:第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6-12-02

限速: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

——厂区道路交通超速现象系列报道(上)

记者芦文晓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编者按今年12月2日是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为“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本报从今天起,将针对公司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刊发系列报道,以引导全员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在全公司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携手共建平安太钢的浓厚氛围。

“全国交通安全日”前夕,记者从保卫部了解到,在该部每月通报的各种道路交通违规违制行为中,超速行驶占了相当的比例,且呈现出屡禁不止、居高不下的趋势。

尽管近几年,厂区道路交通没有发生大的伤害事故。但实际上,因超速驾驶造成的大大小小交通事故并不少见,超速驾驶这一现象已经成为诱发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也已经成为影响公司整体文明形象的重要因素。

在保卫部采访时,保卫部交通科机动队队长陈少杰向记者谈及今年8月11日在发电路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陈少杰说,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就是因车速过快,司机没有看清楚占道施工的警示标志,把非机动车撞了,然后又碰到了正在路旁施工的吊车。如果按规定车速行驶,这起事故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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