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知识
我国的“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为什么说依法治国最根本的是依宪治国?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的治国方略。实行依法治国,最根本的就是依照宪法治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因此,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
宪法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下来。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坚持依宪治国,就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百年不动摇。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胜利。
宪法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宪法关于国体、政体、国家机构的一系列规定,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依宪治国,就是要坚持宪法确立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
宪法对公民的政治权利、人身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等基本权利和自由作了全面的规定,是人权的保障书。坚持依宪治国,就要切实保障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坚决制止和纠正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
坚持依宪治国,必须切实保障宪法的实施。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的遵守和执行。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要切实把宪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这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