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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78期:第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6-12-07

遵守限速规定 人人有责

——厂区道路交通超速现象系列报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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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芦文晓

毋庸置疑,人人都渴望有一个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和秩序。如何让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跟上形势的发展变化,是建设平安太钢的关键,也是我们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人人面对和回答的严肃问题。

那么,我们的职工是如何看待公司道路交通限速规定呢?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职工。

“现在厂区里跑的私家车越来越多了,限速40公里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能源动力总厂维修作业区综合事务员王文东告诉记者。

“俗话说,十次肇事九次快。厂区车辆多,驾驶员新手也多,厂区内限速40公里,是对广大职工的安全负责。我们应当理解才是。”营销部碳钢板部营销员齐红说。

没有人公开质疑公司的限速规定,但并不意味着人人都能做到按规矩行车。

记者了解到,对于严重超速行为,目前保卫部采取的是暂扣厂区通行证十二个月的处罚,因一次违规,一年都不能进厂。据保卫部介绍,今年以来,因为超速私家车被暂扣厂区通行证的有近200辆。货运车辆因超速受到经济考核的有近700起。

这一处罚规定在很多人看来似乎有些过于严厉,其实对保卫部来说,也是无奈之举。保卫部交通科科长肖鹏解释道,说实在的,我们也不愿意看到职工因为交通违规受到考核,扣证不是目的,也不是唯一的办法,但却是目前比较见效的办法。我们的初衷是通过这种手段,进一步提高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让我们的职工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不再受到处罚。

如何提高职工的遵章守纪意识,加强对本人的教育是必然的,同时,教育引导各单位加强对自己职工的管理和教育更显重要。职工违规,单位负责,不失为一种好的教育方式。

“职工的文明言行举止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所在单位的形象和声誉。实际上,无论是在厂里还是在社会上,职工违规违章违制现象和行为,都应当体现在对单位文明单位的考核中。”公司文明办相关人员说。(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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