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参加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做出结论如下: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7人:
李月乐刘勇赵红薛晋
宋建英李树祥张志晓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1人:
孟利忠
根据《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市场集中管理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以上人员按大病职工管理。
特此公示
太钢劳务市场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