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立明
主任医师,太钢总医院重症医学科副主任及尖草坪院区神经重症监护室主任。毕业于长治医学院,医学硕士学位,曾先后在北京朝阳医院呼吸科及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重症医学科进修学习,发表省级以上论文20余篇,国家级论文6篇,获省级医学科技成果三等奖一项;对待患者注重整体观念及个性化治疗,擅长重症感染及机械通气治疗等。
机械通气通俗地讲即为呼吸机治疗,分为无创和有创,两者的区别在于有无人工气道的建立,常指气管插管。自从呼吸机发明并应用到临床近百年来,挽救过无数的生命,主要作用是支持治疗而非病因治疗,是为救治导致呼吸衰竭的各种原发病争取时间并创造条件,因此对肿瘤晚期、肾衰竭尿毒症期、脑死亡、老龄临终状态等临床无法治愈或缓解的疾病则不主张使用,目的是减少患者不必要的痛苦并节约家庭和社会有限的医疗资源。
无创机械通气近年来在临床甚至家庭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主要适用于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以及术后呼吸力量不足或者受限的患者,对合并意识障碍、气道大量痰液以及对呼吸机有心理恐惧不能耐受者不适合使用。
有创机械通气主要应用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呼吸衰竭且一般氧疗无效、呈进行性加重的患者。具体适应证主要包括:颅脑外伤、大量脑出血、大面积脑梗死、重症肌无力、格林-巴利综合征等原因所致的中枢性肺泡通气不足;严重的肺炎、支气管哮喘、肺水肿、肺栓塞以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等肺部疾病所致的通气或换气功能障碍;其他如心、胸、腹部、脑手术以及心源性休克等。
我们知道,正常人的呼吸是负压通气,而机械通气则是正压通气,因为改变了人体正常的呼吸生理环境,所以在临床操作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诸多危险及并发症。首先是气管插管的危险:轻者如牙齿脱落、口腔或气道黏膜的损伤、出血,重者可致反射性心跳呼吸停止;其次是呼吸机使用过程中对全身主要脏器的影响:比如胃肠道淤血、水肿甚至消化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颅内压增高、休克等;最常见的并发症是因压力、潮气量、吸呼比、吸氧浓度等通气参数设置不当或人机对抗而产生的气压伤、容积伤、呼吸机相关肺炎、氧中毒、呼吸机依赖甚至因患者躁动等原因发生意外拔管导致窒息、死亡等。因此,机械通气并非百利而无一害,而是一把双刃剑,虽然我院ICU进行机械通气患者比例达到50%以上,成功脱机好转者达75%以上,但医患双方在选用前也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评判其利弊,慎重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