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省公安厅交管局决定,4月至12月,以全省11市城区灯控路口交通秩序改善为重点,围绕灯控路口“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机动车实线变道加塞”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展开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开展全省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是提升城市道路运行秩序的有效手段。整治行动期间,全省11市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摸实情、出实招、见实效”总体要求,围绕城区灯控路口,最大限度布警街面、把守路口,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查、严纠、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机动车实线变道加塞等路口突出交通违法现象。同时,各市公安交管部门还将根据实际,有针对性的指导下辖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开展具有区域特点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充分借助电子警察、测速监控设施、数码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装备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同时,各地还将围绕整治重点,加强路面动态巡查、监控视频巡逻,优化勤务部署,集中优势警力在违法高发时间点、段,保持对各类重点交通违法现象严查严处高压态势,教育处罚并举,引导群众提高遵法守法意识,逐步提高灯控路口通行秩序。
为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省公安厅交管局将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整治工作指导组和考核组指导全省整治工作,并对各地情况进行考核。期间,督导组还将随机抽查地工作方案制定情况,并对各地组织部署、工作开展及路口整治成效进行检查。对工作部署推进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治效果差的交警支(大)队,一律进行通报并要求整改。
通过这场大整治,我省将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通行能力,规范交通秩序和交通行为,实现11市城区路口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明显改观、道路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意识明显提升的良好局面。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