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职工隆重庆祝太钢老龄委成立三十周年我们是一群高飞的大雁家风是什么总医院七月一日起将执行国家医改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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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44期:第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07-01

总医院七月一日起将执行国家医改新政

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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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强通讯员王改丽)6月

28日,记者从太钢总医院了解到,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按照《太原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补偿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太钢总医院将从7月1日起取消药品加成,执行新的市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

本着“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和“向中医、儿科倾斜、价格调整相对稳定”的原则,新政实施后将实现“两降一升”。所谓“两降”一是降低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如降低了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的价格,二是取消了药品加成,降低了药品价格;“一升”即提高了中医、护理、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服务项目的价格。同时还将取消挂号费、取暖费等一些项目,新增诊查费、一般治疗费等。

为确保医改新政顺利推行,去年底,总医院就组织院财务、医保、物价等部门人员到山西大医院、省肿瘤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等第一批先行药品价格改革的医院进行参观学习,对医改可能带来的影响与问题进行提前预判分析,并成立了由院长挂帅的专门医药价格改革领导组,按时间进度进行了工作分工,认真梳理了现行医疗价格条目,并制定了详尽的医院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医院退费流程预案和收费结算方案,加强对所有科室护士长、计费人员等相关业务培训,确保医改新、旧系统的有效衔接。

为让广大职工群众及时了解新政,医院还利用院内滚动大屏、楼层电视、宣传展板、宣传册等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安排专门医务人员深入病房、门诊、社区进行相关政策的宣讲解读,让大家正确了解与理解新政带来的变化。

总医院表示,7月1日凌晨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后,职工群众在总医院就诊、报销等流程不会有任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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