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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51期:第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5-02-10

炼钢一厂落实“两个责任”促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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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薄丽丽报道

本报讯按照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炼钢一厂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理清责任、落实责任上下功夫,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2014年,炼钢一厂党委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在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权力运行与约束的同时,狠抓主体责任落实,促进作风转变。一是针对不同阶段重点工作,厂党委进行廉洁从业警示教育、开展“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弛”专项整治、修订联系点制度、推行“1+1”管理模式等目标任务书,明确时限,使活动取得显著效果。二是把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绩效管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活动纳入日常工作监督,实现了干部作风向好发展。三是加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的制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党委督办及时解决。四是督办案件查处,对工作作风、岗位不履职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五是对职工群众反映的作风建设、制度流程等方面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真正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与生产经营、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在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上,该厂积极探索“三转”模式,创新监督方法,严肃执纪问责,积极查处案件,推进效能监察和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监督,有效地发挥了纪检监察职能。一是通过对重点工作的督查,及时解决干部作风拖沓、不履职、影响工作效能发挥等行为。二是加大对有业务处置权人员的监督,尤其是节日期间、婚丧喜庆事宜等的作风监督。三是发挥案件查处治本功能,加强警示教育,积极查堵漏洞。四是推进效能监察,开展效能诊断、专项监察,实现效能的最大限度发挥。五是做好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对重点监控风险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下一步,该厂将不断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机制,积极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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