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遥
环境问题在发展中产生,也将会在发展中得到解决。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可以使二者实现双赢,顺利解决环境
问题,否则就会走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发展的老路。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关键在于各类社会主体真正承担起社会责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但也付出了相当大的资源环境代价:生态环境退化,潜在风险增加,生态环境失衡问题突出,环境压力继续加大。当前,我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容量上限;河流、海洋、土壤以及空气质量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群众生活、经济发展以及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造成了损害。
严峻的环境形势告诉我们,必须切实承担起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这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级政府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彻底抛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思路;二是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将污染治理作为分内之事,不能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而把治污责任甩给社会,更不能牺牲群众的环境权益来获取自己的经济利益;三是公众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自觉参与环境保护,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为环境保护添砖加瓦。
国际社会通常将人们的环境保护行为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第二阶段是从经济效益出发,主动做好资源与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主动从节能增效中获取经济效益;第三阶段是从责任与义务出发,自觉从事生态营销、发展生态产业、生产生态产品,不再只追求短期利益。当前,世界上不少国家的社会主体都已超越第一阶段,正在向第二、第三阶段迈进。与之相比较,我国社会主体从整体上说正在进行赶超。
作为一名太钢职工,我们应当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例如可以步行上下班,使用公共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让我们积极承担和守护环保责任,为公司的绿色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