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关部门就《公路运输车辆清洁化强化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薛华
为全面贯彻落实太钢四季度环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做好公路运输车辆清洁化管控工作,把公路运输车辆打造成太钢亮丽风景线,近日,公司环委办下发《公路运输车辆清洁化强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严格贯彻执行。《管理办法》对车辆清洁究竟如何管理?各单位需要做哪些工作?记者就此采访了能环部部长助理谢海运和保卫部交通科科长肖鹏。
问:公司为什么要出台《管理办法》?
谢海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厂区行驶的公路货车因运输物料遮盖不严、马槽和轮胎清理不干净等造成流洒、扬尘等,成为厂区无组织污染排放产生的重要源头,对职工身体健康也造成一定伤害,同时也影响企业形象。为彻底改变现状,去年公司四季度环委会(扩大)会议就明确提出要求,要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货运车辆的清洁化工作,坚决做到车光货亮、沟槽见底、设备见本色、散料全封闭、排放合格,让公路运输车辆成为太钢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这是公司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实施绿色发展升级版、推动公司环保由优秀向卓越迈进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绿色文化的具体体现。该项工作运行一年来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从运输车辆使用单位、承运单位、业务部门等各个环节看,后续管理有所放松,与打造钢城亮丽风景线和公司环保卓越管理要求差距明显。实现“清洁运输”这一目标,仍需各方持续不断努力。在这个背景下,公司环委办于近期下发了《管理办法》,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安排。
问:《管理办法》中提到的“公路运输车辆”主要包括哪些车辆?管理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谢海运:《管理办法》中的“运输车辆”主要指在主厂区内送货、提货、配送、生产运输、工程施工、检维修、道路保洁、厂容绿化、垃圾清运等公路运输车辆,包括协力单位、分离改制单位以及所有业务链单位的车辆。《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车辆不符合清洁化要求的违规项,规范了清洁化管理查处考核流程,要求必须满足“车光货亮、沟槽见底、设备见本色、散料全封闭、排放合格”的清洁化管理每一项标准和轮胎“乌黑光亮”的管控要求,从而使车辆清洁化管理工作得到制度保障。
问:《管理办法》对管理责任是如何划分和明确的?
谢海运:该办法进一步明确划分了各方的职责。《管理办法》明确,车辆使用单位是实现公路运输车辆清洁化责任主体,也就是说,谁用车、谁管理,对车辆使用单位进行管控是《管理办法》的一个特点,旨在从源头上强化车辆清洁化管理;保卫部是公司上路行驶公路运输车辆清洁化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对车辆清洁化状况进行监管和查处;车辆归口管理部门(单位)负责规范运行所辖车辆环保评价考核准入退出机制;能源环保部作为公司环委会办公室,负责对责任部门、车辆归口管理部门(单位)、用车单位车辆清洁化工作开展情况、制度体系运行情况及管理绩效进行综合监督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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