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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84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1-09

太钢党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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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审议太钢集团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

本报讯(记者陈岩)1月7

日,太钢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审议并通过了太钢集团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太钢集团党委书记高祥明主持会议。公司副总以上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是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的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性,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利用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学习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要对照《条例》,逐条检查,全面检视党建工作,发现问题,认真整改,确保《条例》贯彻落实。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具体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复杂激烈。公司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强化政治意识、政治担当,增强斗争意识、斗争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按照《太钢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太钢集团党委领导人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两个文件要求,各级一把手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知责履责尽责,确保所管领域和方面不出问题。要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阵地建设,加强各种载体的管控,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公司各项改革深入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掌握排查苗头性问题,做好深入细致、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

会议强调,当前,公司、我省和国家“两会”召开在即,各单位、部门和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敏锐性,认真梳理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和问题,严格落实好包保责任制,保持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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