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一次、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代表大会批准了中共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上次党代会以来,公司纪委在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为公司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保驾护航作用。工作报告关于今后几年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建议,主题鲜明、站位高远、思路清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符合公司实际,是切实可行的。
大会要求,公司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十一届省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公司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着眼高质量发展重大课题,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坚持围绕中心、深度融合,贯通执纪执法两项职能,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新时代太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大会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谋划,持续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不断推动党中央、省委和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细处,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落到要处,为实现集团公司第十一次党代会、股份公司第三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