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疫情防控)
新华社合肥2月12日电(记者周畅、张紫赟)记
者从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12日下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安徽一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案,被告人杨某某不服从疫情防控人员劝阻,拒不配合检查,强行闯卡,辱骂防控人员并暴力袭击出警警察,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据悉,这是安徽法院受理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案以来,首例宣判的案件。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1日,灵璧县禅堂乡党委委员孟某,禅堂乡司庙村工作人员张某某、杨某某等人依法在司庙村大杨庄路口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检查卡点,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测量体温。当日14时许,被告人杨某某酒后乘坐其女儿杨某的车经过该卡点,拒不配合检查,辱骂孟某、杨某某等人,并强行推开路障乘车回家。随后,孟某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