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柯敏)近期,炼钢二厂纪委探索建立“三项教育+一个专项”处分决定执行制度,确保纪律处分决定不折不扣执行的同时,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做实做细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
警示教育敲警钟。宣传处分决定时,由厂纪委人员到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现场宣布、送达处分决定,通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专题会的形式,由调查组人员分析案发原因、总结教训,让党员干部以案为戒,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查处某作业区副科级干部违纪问题后,通过召开干部职工专题现场会议宣传处分决定,将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日常教育促帮扶。督促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全面落实对受处分干部的跟踪关注和关心帮助,采取明确教育帮带人、加强思想沟通联系、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等措施,防止受处分干部“一蹶不振”。强化对受处分干部的管理约束,通过年度考核、定期考核、专项考核等形式,掌握其现实表现,建立跟踪管理台账,作为以后调整或启用的依据。生产科调度室段某受处分后,该厂纪委根据他认错悔错态度,加强关心关爱,使他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帮助他从跌倒处爬起来。
回访教育释包袱。该厂纪委采用直接回访、委托回访、书面回访等多种方式,对受处分人开展回访教育,帮助他们进一步提高认识,改正错误,放下思想包袱,以更好的心态、更高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该厂纪委已对6名受处分人员开展暖心回访,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专项检查常态化。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作为专项监督工作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排查,用“回马枪”让潜在问题见底。该厂纪委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及受处分人员所在部门,对办结案件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处分材料未及时入档、工资未及时调减等问题3个,当场指出并限期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