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学习、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本报今天起开设《安全生产大学习》专栏,刊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等重要内容和知识,供相关人员学习掌握。
1.2013年6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2013年7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常委会上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讲话: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连续两次讨论安全生产问题,这说明了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是高度重视的,也说明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问题的复杂性,所以必须时时敲响警钟,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准备打持久战。
第一,要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责。换届以后,有的地方党政负责同志换了,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干部也换了,有的是刚刚接手没有经验,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在状态,热衷于忙无关紧要的事,不知利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该担责任的时候不负责任,就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当领导干部就是要有担当意识,我为什么经常讲底线思维?就是要有充分准备,要有戒惧之心,要有忧患意识,有的事万一发生了会怎么样,然后对万一要有所防范。当干部不要当的那么潇洒,要经常临事而惧,这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要经常有睡不着、半夜惊醒的情况。当官当的太潇洒准要出事。要对干部们讲清楚:当干部要有责,责任重于泰山;当干部有风险,不要幻想当太平官。
第二,要强化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央企是起带头作用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方面应该走在最前列。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采取一系列完善和纠正措施,把中央企业的带头作用发挥好。
第三,要严格事故调查,严肃责任追究。要审时度势、宽严有度,解决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疼处、痛处,让他们真正痛定思痛、痛改前非,有效防止悲剧重演。造成重大损失,如果责任人照样拿高薪,拿高额奖金,还分红,那是不合理的。
第四,要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行排查,整治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现在看到的情况,一个是隐患很多、视若无睹,最后酿成恶果;一个是隐患查不出来,没有人去整改,或者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最后还是要出事。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防范于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2013年1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输油管线爆燃事故现场强调:这次事故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否则就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吸取教训,注重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各地区各部门、各类企业都要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招商引资、上项目要严把安全生产关,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责任重于泰山,要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中央企业要带好头做表率。各级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依规、严管严抓。
安全生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特别是要深查地下油气管网这样的隐蔽致灾隐患。要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
要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各地区和各行业领域要深刻吸取安全事故带来的教训,强化安全责任,改进安全监管,落实防范措施。
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高发期,希望大家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