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管控事项电气公司全力抓好四季度安全工作图片新闻安全无小事细节定成败
第02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11952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12-15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管控事项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六、强化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工作

2016年12月8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强化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工作举措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函〔2016〕230号)。1.强制淘汰落后设备设施。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第二批),限期淘汰仍在使用的非阻燃电缆、非阻燃风筒、主要井巷木支护等落后设备设施。

2.严格防范地下矿山火灾事故。严禁使用非阻燃特性的动力线、照明线、输送带、风筒等设备设施;严格落实井下切割、焊接等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动火作业;严禁违规使用电器;严禁使用电炉、灯泡、电热毯等进行防潮、烘烤、做饭和取暖;严禁在井下吸烟。

3.严格防范中毒和窒息事故。地下矿山必须形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确保主要通风机能够实现反风,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要为每一名入井人员配备呼吸自救器,为每个班组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凡是未配备达标的一律停产整顿。露天矿山采用溜井、平硐运输的,要严格执行地下矿山有关规定。

七、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

2020年4月24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个部门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山西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实施方案》(晋应急发〔2020〕98号)。

1.持续提高尾矿库信息化监管水平。2020年12月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尾矿库企业在线监测系统四级联网功能。在2022年6月底前,实现对湿排尾矿库的坝体位移、浸润线、库水位等的在线监测和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

2.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根据省政府2020年1号文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及其配套选矿厂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化等级。

八、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密闭墙和非煤矿山安全标志管理

2020年3月16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密闭墙和非煤矿山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65号)。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密闭墙管理

1.永久密闭墙:一般是指为了隔绝废弃的旧巷道和堵塞各类空区通往生产区的所有通道而设置的密闭墙,其安全标准要求如下:

(1)密闭墙的材料、厚度、结构等由企业根据其功能和巷道断面大小,依据有关规范确定,厚度不应小于50cm。

(2)密闭墙位置应设置在至通风巷道口距离不大于6m处,且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现象、无杂物和淤泥积水;不能设为躲避硐室。

(3)密闭墙墙体要稳固,与巷道岩体的连接方式,应根据现场工程地质条件确定,可采用锚杆连接,也可采用掏槽方式连接;如需掏槽连接,密闭墙四周掏槽深度不小于30cm、宽度不小于密闭墙厚度的1.4倍。

(4)密闭墙底部距离底板约30cm左右,应预留泄水孔或排水管2~3个(管径一般不小于10cm),出水口设U型管水封,防止漏风。

(5)密闭墙墙体便于观测高度处,应设置便于观测密闭墙内情况的观测孔,观测孔要设置活动封堵设施,平时孔口要封堵严密。

(6)密闭墙设置前,必须拆除墙内所有道轨、管路和线缆。

2.临时密闭墙:一般是指为了封闭井下暂时不用的盲巷、探矿巷道或两巷之间需临时切断风流流通而设置的密闭墙。其安全标准要求如下:

(1)密闭墙材料、厚度、结构等由企业根据其功能,依据有关规范自行确定,如需掏槽,四周掏槽深度不小于20cm;墙体要稳固,严密不漏风,安全可靠。

(2)密闭墙位置应设在顶帮坚硬完好处,至通风巷道口距离不大于6m,且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淤泥、积水;密闭墙体底部和中部应设泄水孔和观测孔,安全标准要求同永久密闭墙。

(3)密闭墙墙面须平整、无裂缝、不漏风。

3.密闭墙管理

(1)密闭墙应按其类别和功能进行编号管理,在墙面明显位置悬挂指示标志牌(标志牌形状、大小等参照《矿山安全标志》(GB14161-2008)标准制作),指示标志牌应载明如下内容:密闭墙类别、编号、密闭时间、构筑材料、功能、密闭墙内基本情况(如:废弃巷道、采空区、有无积水)及相关参数、负责人等内容。

(2)密闭墙应及时建立管理台账,管理台账应详细记录以下内容:密闭墙类别、功能、构筑材料、规格、结构、构筑时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单位、负责人、每月巡检情况、发现问题采取的技术措施、有无安全隐患等内容。

(3)井下所有密闭墙,企业应每月至少巡检一次,并将检查内容和结果详细录入管理台账中。巡检内容主要包括:密闭墙四周支护情况、有无杂物、积水、淤泥、墙体完整性、墙面有无裂缝、倾斜、泄水孔及观测孔完好性、指示标志牌悬挂情况、墙体里面有无冒顶、片帮、积水积气等情况。

(4)拆除密闭墙前须有拆除密闭墙的原因、目的、用途、技术论证文件和应急预案等内容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矿长和矿长批准后方可施工,且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做好支护、通风、排水等工作。

(5)盲巷、探矿巷道停用1个月内应设防护栅栏,超过1个月不足3个月应设临时密闭墙,超过3个月应设永久密闭墙。

(6)矿山开采现状图中,要标注临时密闭墙和永久密闭墙的位置。

(7)密闭材料应选择具有防火功能的密闭材料;有防水要求的,选择兼有防火与防水双重功能的密闭材料;有腐蚀性的矿山,要考虑采用防腐蚀的材料。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太钢智慧全媒体数字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解放北路83号   邮编:030003  电话:0351-2134396  传真:0351-2134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