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
(2018年2月28日)
这是习近平在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
(接上期)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不是说政府就无所作为,而是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积极作用,管好那些市场管不了或管不好的事情。在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面,这次改革对宏观部门调整较大,减少了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宏观调控部门要把主要精力真正转到抓宏观上来,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在加强市场监管方面,这次改革统筹考虑当前突出问题和未来发展需要,作出了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组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整合了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对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提出明确要求,集中管理反垄断统一执法和知识产权保护。这些举措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为强大的驱动力。
第四,正确理解和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着眼于加强重点领域民生工作,立足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移民管理服务、生态环保、应急管理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领域加大机构调整和优化力度,组建了一批新机构,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以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公共安全。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加快内部职责和业务整合,尽快形成工作合力,把为人民造福的事情办好办实。
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针对当前依然存在的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必须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把深化综合执法改革作为专项任务,在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整合组建执法队伍,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类别,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努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地区各部门要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做到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
第五,正确理解和把握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央和地方关系历来是我国政治生活中一对举足轻重的关系。1956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的重要报告中指出,“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这对我们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比较有利。我们的国家这样大,人口这样多,情况这样复杂,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发挥好两个积极性,始终是我们在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时把握的根本原则。
深化地方党政机构改革,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保证全国政令畅通的内在要求。我们是单一制国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首先要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我们的国家性质和地方的职责特点决定了,省市县各级主要机构设置必须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不能搞得五花八门。同时,在上下对应设置的机构之外,各地可以在一些领域因地制宜设置机构,适应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近几年,一些部门干预地方机构设置,有的以项目、资金来控制,有的通过考核、检查来控制,还有的直接给书记和省长打招呼。这些部门的出发点是维护“条条”的完整性,也是为了把本系统工作做好,但不能不顾工作全局、妨害地方积极性。这里,我宣布,除了党中央授权的部门外,今后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地方机构设置。
机构限额是省市县设置机构的主要约束指标,是地方普遍关心的问题。改革要坚持从严管理、规范管理原则,充分考虑地方实际,把党委机构限额和政府机构限额统一计算,把省市县各级副厅级、副处级、副科级党政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限额管理,调整现行限额数量。各地区要落实机构限额管理要求,清理不规范设置的机构,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事业局”等问题。
这次改革在总结一些地方改革试点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新要求。主要思路是,整合基层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整合相关职能设立综合性机构。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努力实现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这次改革明确提出,上级机关要优化对基层的领导方式,既允许“一对多”,由一个基层机构承接多个上级机构的任务,也允许“多对一”,由基层不同机构向同一个上级机构请示汇报。
(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