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薛华石鹰
核心阅读
●7月26日起,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驶入厂区
●8月1日起,所有电动自行车必须随车携带“电动自行车厂区出入证”
为配合太原市“一盔一带”行动,近期,太钢保卫部启动了为期两个月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集中宣传活动,将每月5日、25日确定为集中宣传日,由保卫部联合各二级单位交安委开展精准宣传教育,引导职工自觉遵守电动车“戴头盔、守信号、不超速、不逆行、靠右行”,汽车前后排都要系安全带等驾乘安全行为规定。那么,什么是“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职工们执行的情况如何?下一步太钢厂区将怎样开展“一盔一带”行动?记者专门就此进行了采访。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公安部交管局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于2020年4月在全国开展的一项安全守护行动。今年3月份,太原市举行了关于修改《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立法听证会,将《条例》第二十七条:“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的规定,修改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并同时增加了“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罚款”的规定。这项改动虽然仅仅只有两个字,但意思却大不相同,不再是鼓励而是应当,需要所有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去遵守,这为交通管理部门有效治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提供了法律依据,如果违反规定,交管部门有权利进行处罚。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各地积极行动,广泛宣传,交管部门加强执法,强化引导,驾乘人员“一盔一带”的执行率显著提升。《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要求,今年太原市将进一步加大“一盔一带”的执法处罚力度,普及“一盔一带”的执行率,力争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有一个大的提高,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100%,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
太钢厂区的执行情况如何呢?记者跟随保卫部交通科有关同志在厂区随机检查和采访中看到,汽车驾驶人系安全带的情况比较普遍,但乘车人系安全带的比例不高,一名不系安全带的副驾人员表示清楚需要系安全带,但仍存在侥幸心理没有严格遵守。同样,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去年以来有所上升,但乘车人佩戴的比例不高。摩托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良好。
太钢保卫部交通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保卫部正加紧按照《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有关要求,对《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合规性评价,并对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为下一步长效治理厂区电动自行车秩序提供制度依据。同时按照“全覆盖、底数清、情况明”的要求,依托“智慧门禁系统”建立完善电动自行车数据库,对厂区所有通行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建档,为下一步规范整治电动自行车秩序提供数据支持。
记者了解到,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呈上升趋势,尤其是死亡事故更是居高不下。2020年太原市因交通事故死亡的212人中,非机动车驾驶者或乘车人有141人,其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车人死亡44人,占死亡总人数的20.75%,80%以上的死亡原因为车祸致颅脑损伤而亡,究其原因是电动自行车驾乘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与摩托车一样属露天驾驶,稳定性差,一旦发生事故车身容易失去平衡,驾乘人员极易被甩出,在没有戴头盔的情况下,身体各部位受伤概率最高、致死率最高的是头部。 (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