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宝宝段建春
“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这对企业而言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以人为本
安全管理的本质化要求。对职工而言,就是通过主动作为来落实安全规章制度,确保不受到伤害。那么,在生产过程中是不是每个人都做到了“四不伤害”呢?
说起“四不伤害”,可能有人会认为“不伤害自己”比较容易做到,因为人人都有对危险的应对本能;“不伤害别人”也可尽力而为,做好本职工作也是对别人的一种保护;“不被别人伤害”却不太容易做到,因为有时这种伤害往往是自己不能预料和防护的;保护他人不受伤害,这个不太容易做到,有很多不确定因素。从我们周围发生的安全事故分析来看,大多数事故都与“四不伤害”有直接的关系,究其原因,这是由于对“四不伤害”的理解认识不够和没有认真落实导致的。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如何才能做到“四不伤害”呢?我们要认识到“安全为自己,安全在自己”,认清事故危害的严重性,不断强化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摒弃工作中冒险蛮干的行为,自觉服从安全管理,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危险辨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勇于抵制违章作业,及时处理险情并果断上报,把危及自己和他人的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以人为本是安全的重中之重,这需要我们完善各种安全预案,并扎扎实实地把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才能确保“四不伤害”,真正实现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