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柯敏)近日,太钢炼钢二厂纪委重新修定《有业务处置权人员管理制度》,细化有业务处置权人员管理流程,建立处置权专项清单并实施全流程规范管理。
这一制度的修订源自一份监督建议书。该厂纪委在对备件物料接收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有的作业区现场接收备件管理不够规范,个别班组长纪律规矩意识淡漠,有较大廉洁风险隐患,于是下发监督建议书,要求各个作业区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举一反三,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监督建议书,不仅是解决问题的‘催办书’,也是提示风险的‘预警灯’。”二钢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监督建议书要在解决具体问题基础上,深思一层、深挖一尺,找准风险点,强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处置预防。对此,该厂纪委持续强化纪检监督,除了瞄准靶向问题积极督促整改外,以小见大、见微知著,主动发现监督对象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挖现象背后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病灶”,逐项列出问题清单,限定整改时限,明晰责任人员,全面进行整改落实。
“你们要加强对贵重合金的管理,贵重合金料到达生产现场后,岗位职工同原料跟车护送人员共同对合金种类、数量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双方在配送单上签字。尽快修订合金管理制度,相关整改情况请在收到监督建议书之日起两周内向厂纪委作出书面回复。”今年7月,该厂纪委向冶炼作业区发出监督建议书,并明确提出整改时限要求。
为确保落实监督建议不打折扣,该厂纪委根据“谁提出、谁督办”的原则,及时跟进了解建议采纳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建立督促整改、跟踪督查制度。通过查阅台账、个别谈话、调研监督等帮助被建议的部门积极整改落实,避免走过场、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