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2日至31日,太原市将出现持续性中重度污染天气。太钢坚决贯彻落实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关于在市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的通告》。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现将厂区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1年12月22日0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
二、管制区域
太钢厂区范围内
三、管制规定
(一)交通管制期间,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行驶(1、3、5、7、9)、双日双号行驶(2、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的前一位数字为准。
(二)以下机动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大中型通勤载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
2.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运钞车、勤务保障车等;
3.保产车、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三)倡导“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倡议职工选择“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四、交通管制限行期间,厂区道路监控设备24小时抓拍,机动车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厂区限行管控通告要求,服从交管人员的指挥。对违反道路限行交通管制的,保卫部依规采取措施,将车辆列入黑名单。
特此通告
太钢保卫部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