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李锐的《厚土》,有一种走近老乡的感觉。因为书中所描述的地方正好在我们单位附近,所以经常看到里面的山,便不自觉地联想起身边的山,看到里面写的涧河水,会想到是我们马路边的河水。同样,看到里面的故事,也不由自主地把那些熟悉的面孔与主人公联系在一起。
《厚土》是我读过的最有小说味道的作品之一。从一开篇的《锄禾》开始,我便迷上了它。因为它的语言正是我们常用的语言,甚至是牢骚话。如《选贼》中“让狗日的吃了麦子烂肠子,烂成一节一节的!”这是我们常常用来表达愤怒的。“用我们娘母搭个手么”“今后晌给这俩货记个加班!”多么亲切的乡音。还有“我真快熬煎死啦”“寡淡”“你个丧良心货……”这些语言从小就伴在我耳边。在写作中我总是追求语言的优美性,力避一些日常不雅的词汇,殊不知各人说各话,只有符合人物的语言才能更好地刻画出人物的特点。
还有就是语言的精准形象。如“太阳穴在一下一下地跳,小肚子也在一下一下地跳,越聚越多的水们依旧在拼命找出路”把一个正在方便的人的场景勾画得栩栩如生。“树棍上鸡们照着祖先的模样在睡觉,蜷缩着身子,羽毛蓬松起来,尖尖的嘴插在羽翼中,也许是有悠远古老的梦闯了进来,它们时不时呻吟似的叽叽咕咕地发着梦呓。”如果不是一个在农村长期生活过的人,不会写出这么细腻入画的句子。“紧擦着地皮,锋利的镰刀稳稳地搭到玉茭秆上,用力一提,刷,现出两个一模一样的圆圆的斜面,淡青色的斜面上发汗似的,汪出些晶莹细碎的汁液来。”立马让我想起小时候割玉茭秆时的情景。
作家的语言通过其长期的观察加上自己个性化的表述而呈现,它里面包括了不同作家不同的生存地域,不同的人生思考等等内容。它可以呈现场景,却又加入了个人对人物塑造的思考。它有别于拍照式的描述。这就让处于同一地域的人们读起来感觉到了那种见到老乡的亲切感。《厚土》无疑带给了我这样的阅读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