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模范城(县)基本常识
(第二部分)
双拥模范城(县)如何表彰?
对被命名的双拥模范城(县)授予奖匾,对双拥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各地、各有关部门可从实际出发制定奖励办法,对被命名表彰的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及在创建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人员进行奖励。
建立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荣誉取消机制。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发生严重问题,不再具有先进性的,取消其荣誉。
双拥模范城如何分类?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山西省双拥模范城(县)。
省级以下不允许自行评选双拥模范城(县)。
与双拥模范城(县)同步评选的还有全国(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全国(省)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全国(省)爱国拥军模范个人、全国(省)拥政爱民模范个人。
双拥模范城(县)的评选周期是多少?
全国(省)双拥模范城4年一届。届期满后重新评定。
双拥模范城(县)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全国(省)双拥模范城(县)的基本标准共8条:一是组织领导坚强有力;二是宣传教育广泛深入;三是拥军工作扎实有效;四是拥政爱民成果显著;五是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六是双拥活动坚持经常;七是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八是军政军民关系融洽。
太原市双拥模范城主要荣誉有哪些?
我市是全省唯一、全国为数不多的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城市。连续六届被评为山西省双拥模范城。
市级双拥单位基本常识
(第一部分)
我市何时开展市级双拥单位创建工作?
1993年,太原市委、市政府、太原军分区发文规定“从今年开始,对各国营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各行政主管部门......每年检查评比一次。”这是我市第一次开展双拥单位创建工作。
允许开展市级双拥单位创建的主要依据文件是什么?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国发〔2004〕15号)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批转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国发〔1991〕11号)。
为什么要创建双拥单位?
创建双拥单位是弘扬我市双拥工作优良传统、做好双拥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我市创建全国(省)双拥模范城的重要抓手,有利于调动和激发全市各界参与双拥工作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全市双拥工作发展的强大合力,不断提高双拥工作质量,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
市级双拥单位的必备条件是什么?(地方)
一是要有坚强有力的双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双拥政策法规;三是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发展建设;四是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支持双拥工作,自觉参与双拥活动;五是单位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开展扎实;六是军民共建活动深入持久;七是无军地军民矛盾纠纷。
来源:太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太钢保卫部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