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太钢集团召开2025年度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 张可树摄
本报讯(记者孙敬)1月10日,太钢集团召开2025年度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太钢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李华,太钢集团党委常委、太钢不锈总经理尚佳君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代表公司行政方,公司工会主席孟永全、副主席雷霖及部分二级单位工会主席代表职工方参加会议。
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公司平等协商职工方代表对太钢集团和太钢不锈2025年度《集体合同(草案)》《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合同相关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
平等协商会上,孟永全代表职工方提出了有关修改意见。行政方代表就修改意见与部分条款内容作了说明和解答。行政方代表与职工方代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相互尊重、平等合作、协商一致、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最终对公司2025年度《集体合同(草案)》《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草案)》达成一致意见,将提交太钢集团第十九届、太钢不锈第四届四次职代会审议通过。 (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