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峰
安全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石,承载着所有职工家庭的幸福。工作中,稍有疏忽就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一幕幕血淋淋的悲剧警示我们安全工作真的“伤不起”。
在现场工作中,安全事故的责任者有许多是由于丢失了安全意识,让“违章、麻痹、疏忽、大意”等不良行为酿成灾难。注意安全者以如履薄冰的意识而行事,不注意安全者以怠慢或疏忽安全的思想来作为,其结果必然截然不同。企业的各级管理干部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始终要抱有“敬畏之心”。主要体现在一要敬畏生命,二要敬畏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三要敬畏客观规律。时刻把安全责任看得比泰山还重,把职工的安全权益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时刻挂在心上,任何时候都要自觉坚持“安全第一”。在现场管理中坚决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敬畏客观规律,也是企业发展必须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前提和保障。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头脑发热,更不能盲目超越安全保障能力和客观现实条件,片面追求生产规模扩大和经济效益提高;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标准,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到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坚决杜绝违规违章以及各种违背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和客观要求的现象出现。
敬畏既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信念。不懂敬畏的人是可怕的,不知道敬畏什么
的人是可悲的。在生产过程中,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遵守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决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安全发展,让企业和职工在安全生产中获得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