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朱劲波)为进一步促进全厂各级各类人员依法依规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安全管控本质水平,炼钢一厂制定下发厂级领导干部、业务科室管理技术人员周安全活动管理规定,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主动尽责。
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此,该厂规定每周三班后一小时,厂级领导干部、各业务科室自主组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行规标准的学习,剖析事故案例,结合实际,进行“定责、知责、履责、尽责、问责”大讨论,逐一对照分析当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以及不合规合标的方面,查摆自身管理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完善和改进的具体对策。
为规范开展周安全活动,确保规定落实,该厂提出厂级领导班子、各业务科室每月末要确定下月“周安全学习活动计划”,周安全学习活动的组织工作由各单位参加人员轮值,鼓励“人人争当安全负责人”。周安全学习活动时,人人围绕议题发言,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周安全活动的人员,必须在当周内根据本单位的活动内容进行“补课”,安全生产管理科加强各业务科室周安全活动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评价,检查评价结果纳入月度、季度安全绩效考评体系,对不履行请假要求、无故不参加周安全学习活动者,按照评价检查办法给予相应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