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信心履职尽责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太钢荣登竞争力极强+企业名单公司工会荣获“全国模范 职工之家”红旗单位称号高品质优保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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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91期:第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1-08

公司工会荣获“全国模范 职工之家”红旗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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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申文丽)

日前,中华全国总工会通报表彰了一批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和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是本次表彰的10家红旗单位中山西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工会。此外,能源动力总厂工会荣获“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

近年来,太钢工会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建设大局,突出“构建和谐、促进发展”两大主题,改革创新,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持续深化“职工之家”创建,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组织,深入开展职工建家创优活动,太钢工会及多个下属基层工会被评为市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等。积极组织“五小”竞赛等各类劳动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全体职工开展群众性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的热情,形成了全员创新、创造、创效的生动局面。太钢工会开展的“扶贫济困”“职工心理援助计划”“金秋助学”等一批服务职工的品牌活动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和职工的普遍欢迎。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设立,评选周期为五年,是全国工会系统表彰先进集体的最高荣誉,也是国家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最高褒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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