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扎实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加快整改进度加强协调沟通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炼钢二厂“三反”活动力求实效光明使者图片新闻导读
第1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10590期:第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6-04-15

公司扎实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记者佟晓宾报道

本报讯为迎接新《国家安全法》实施后全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到来,从4月11日起,公司各单位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到每一名职工。

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也是法定的国家安全教育日。公司对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制定了活动方案,对宣传的对象、意义及宣传的方式、时间都作了具体要求。

活动期间,公司以《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和《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为宣传内容,着力提升广大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履行法律责任义务的自觉性。公司保卫部对涉密单位和核心要害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重点就《国家安全法》的内涵、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背景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讲解。培训中,保卫部相关人员还发放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资料。公司新闻媒体也加大了宣传力度,《太钢日报》设立专栏,对《国家安全法》的章节进行刊载,太钢内网和手机报宣传了活动标语,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

各单位也以“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为主题,将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在醒目位置和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制作宣传展板,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构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的重要意义,增强了职工群众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使群众认识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据悉,“4·15”活动期间,公司还将组织相关人员分批次参观由省国家安全厅举办的国家安全教育展览。新闻链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适应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我国以法律形式确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

《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太钢智慧全媒体数字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解放北路83号   邮编:030003  电话:0351-2134396  传真:0351-2134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