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电(记者吴雨刘铮)
记者21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日前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文,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金融引导作用,支持钢铁、煤炭等行业去产能、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促进钢铁、煤炭行业加快转型发展、实现脱困升级。
央行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金融机构应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满足钢铁、煤炭企业合理资金需求,严格控制对违规新增产能的信贷投入。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及落后产能,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
意见提出,研究实施“贷款封闭管理”,支持钢铁企业加强对国防军工、航天、航空、高铁、核电、海洋工程等重点领域高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大力发展能效贷款;积极扩大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业务,支持钢铁、煤炭企业在化解过剩产能的总体框架下进行节能环保改造和资源整合。大力支持钢铁、煤炭扩大出口,推动钢铁、煤炭企业加快走出去。
意见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债务重组,对符合政策且有一定清偿能力的钢铁、煤炭企业,通过实施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债务重组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符合条件的钢铁、煤炭分流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意见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综合运用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加快不良贷款核销和批量转让进度,坚决遏制企业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对于企业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等重大问题,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完善风险应对预案,防止个别行业、企业风险演化为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