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佟晓宾报道
本报讯近日,公司能源环保部发出通知,从4月份开始,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为此,公司出台了危险化学品类动力介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公司要求,各单位要深刻汲取国内危险化学品、放射源与射线装置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法规标准为准则,对危险化学品类动力介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全面进行排查整治,不断完善安全管控体系,有效遏制安全事故。
本次专项整治的危险化学品类动力介质包括:压缩气体和氮气、氧气、煤气、天然气、氢气、氩气、液氧、液氮、液氩等液化气体。通过专项整治,改善危化品管理薄弱环节,使危化品安全管理合法合规,提升系统本质安全化程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增强事故防范基础和能力。
按照公司统一部署,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完成。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和组织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二是调查摸底和自查整改阶段:4月16日至5月25日。三是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阶段:5月26日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