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种质量是公司决胜市场的利器。我们要牢固树立品种质量是第一竞争力的意识,以品种质量抢占竞争制高点,突出重围。为深刻理解认识国家有关质量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在公司技术中心大力支持下,本报从今天起开始连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请大家认真学习贯彻。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产品质量的监督
第三章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一节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节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损害赔偿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第三条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四条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第五条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六条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连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