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夏季火灾在行动排查车辆隐患 规范操作行为今日图闻透过“蝴蝶效应”看安全生产赵新民和他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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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33期:第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6-06-07

赵新民和他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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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佟晓宾

司法解释是指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作出进一步明确界定或补充规定。在公司创建安全标准化作业区工作中,炼铁厂4350m3高炉作业区也“发明”了一套“司法解释”:他们针对公司下发的《安全标准化作业区实施细则》,结合作业区实际,逐条对应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工作项,并明确了责任人和检查周期。

说起这套“司法解释”,还要归功于作业区主管赵新民。

面对公司《安全标准化作业区实施细则》的六大类93项要求,赵新民心想,作业区的职工历来吃苦耐劳,他们不怕多干活,但就怕不知道怎么干。创建安全标准化作业区,不能照搬照抄,必须把公司的要求转化为岗位职工看得懂、做得来、记得住、可考核的事项,方能见到实效。

理是这个理,做起来可不容易。这时,正赶上了国庆节长假。为了细化工作标准,赵新民“窝”在家里,“研究”起了公司方案。他逐条对应公司要求附加了具体说明,每项说明均采用“5W1H”的原则,明确了谁、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为什么这么做、过程如何管控的“六要素”,并细化到周、月、季、年不同周期加以考核,同时,通过梳理作业区各层级各岗位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了相应的责任。

赵新民是个细心人。他的“发明”出炉后,为了保险起见,他先后请教了厂安全科长和公司相关专业人员,得到了认可。

心里有了底的赵新民“按图索骥”,开始在作业区推行他的“司法解释”。为了让大家接受他的思路,他通过专题会等途径,逐条进行讲解。他率先在作业长层面推动落实“一岗双责”的落实,首先解决各作业长的思想认识,并通过他们传递到全员。

任务清楚了,责任明确了,安全工作的落实也就不难了。赵新民依照他的“司法解释”对各作业长的工作进行每周一次的评价。他惊喜地发现:与过去比,自己的工作量减小了,作业长也反映工作会干了,轻松了。

赵新民“司法解释”在作业区的实行,迅速见到效果。安全标准化作业区评价刚开始的时候,炉前作业长得分连续好几个月都垫了底。赵新民深知,炉前是安全生产的重点岗位,全作业区70%以上的人员在炉前岗位。安全评价落到后面,不是职工不重视安全,而是他们没有真正理解和掌握应该怎么做。于是,他与作业长彻夜长谈,引导作业区下决心按照他设计的“司法解释”抓安全,炉前作业长安全工作思路发生了转变,安全生产出现了持续进步的可喜变化。2015年全年评价下来,炉前作业长排名第一,还被评为公司的安全先进。

现在,在作业区,就连班组长、普通职工也都会“挑毛病”了。赵新民发现,他自己要是安排工作不妥当,职工们就会给他提出来:“你这样不行,不符合标准啊!”这个变化让赵新民心里高兴:因为,他不用再为他的“司法解释”当宣传员了。一个好的思路已经带动了职工积极主动地思考和判断,而这也正是他希望的结果。

2015年,赵新民所带领的高炉作业区作为炼铁厂首批三级安全标准化作业区通过了公司评价验收,作业区主管赵新民的“司法解释”在全厂得到推广,其他单位听说了,也纷纷找到他“取经”,安全工作整体得到公司肯定,他个人也因此被评为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张旭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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