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司大物流管理的要求,为了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物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物流中心为每一辆入厂车辆驾驶人量身定做了一份《厂区物流车辆安全告知书》,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其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厂区物流车辆和外来驾驶人员的安全管控。此项管理措施实施两年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公司钢材车辆发运效率明显提高,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厂区物流车辆安全告知书》主要内容有:不超速,不压越单、双黄实线行驶;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车况良好、文明行车、安全驾驶,不乱停乱放,不遮挡车牌号;货运车辆必须办理相应的准运手续,并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及限制速度行驶;因协力、业务等进入厂区及生产现场的货运车辆(含大型机械),必须有专人引导;运行作业过程中,装载、苫盖必须符合规定,严禁流洒、抛洒、飞扬物品;不盗窃公私财物,不利用车辆夹带物资出厂;不在明令禁止停车区域停放车辆;司机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等。外来车辆驾驶员在学习相关内容后,需要进行签字确认,还要签订保证书,保证自觉遵守《厂区物流车辆安全告知书》的有关要求;不做违法乱纪的事;遵守有关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
物流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物流中心职能的转变,钢铁产品汽车发运也列入了管理范围,相对于路车运输管理来说,汽车发运管理更复杂,难度更大。由于发运车辆多属于不固定状态,外来驾驶员不了解太钢厂区内的各项管理规定,为了避免和预防违规现象及事故发生,物流中心专门制作了《厂区物流车辆安全告知书》,由技术科负责对凭临时次票进入太钢主厂区的拉运货物车辆进行交通安全告知及有关安全防护知识培训,每车一份,驾驶员签字后交技术科留存。长期固定的拉运车辆每半年签订一次告知书,同时签订保证书。安全科每季度对告知书回收存档。为了确保取得实效,物流中心还规定《厂区物流车辆安全告知书》的签订要与运费结算挂钩,没有签订《厂区物流车辆安全告知书》的不予结算运输费用。
物流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提升物流效率和安全水平是我们始终追求的目标。下一步,物流中心将进一步提高物流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持续提升物流效率和价值创造力,确保公司物流运输安全平稳、高效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