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宋维东报道
本报讯7月19日,公司党委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省委书记骆惠宁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暨全省“两优一先”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公司党委书记李晓波主持会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省委书记骆惠宁的讲话紧密结合山西实际,是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深刻解读和重要辅导,是对我省进一步引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再动员、再部署。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深入学习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骆惠宁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暨全省“两优一先”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一个指引”,把握“两个关键”、坚持“两手硬”的要求,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用讲话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讲话精神,要与省委书记骆惠宁在太钢调研时提出的具体要求结合起来,自觉用讲话精神指导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有力措施,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全年生产经营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做合格党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把党的组织动员能力转化为干部职工攻坚克难的行动能力,实现“百年太钢梦”,为不断塑造山西美好形象、逐步实现山西振兴崛起作出新贡献。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又一管党治党的重要成果,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问责条例原则鲜明、指向明确、方式具体、程序清楚、要求严格,解决了问责的进一步规范化、具体化这个难题,彰显了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为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形成责任链条的闭环效应提供了制度利器。全面从严治党要落实在日常工作中,体现在作风建设上。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问责条例在公司有效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