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向春
每天,我们走在大街上,不知道哪辆汽车是潜在的危险;走进电梯的那一刻,不了解它是否得到良好的维修保养;进入单位,你不能确定他人的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各种风险是否得到有效控制……你做到了安全,别人也要做到,你的行为不仅仅可能对自己造成危害,也可能会使别人处于危险之中。“德国之翼”撞崖坠毁了,那散落在山坡上的残片也撕碎了人们的心。驾驶员鲁比次是通过严格的安全测试的飞行员,按照常理应该是安全的,但到底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哪一个人没有尽到自己的安全责任?哪一项缺陷最终导致安全风险不可控制?安全责任和安全信任难道就这么脆弱和不堪一击?每一起安全事故的背后都是安全责任的落实不到位,重大事故是一群人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小事故是个别人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安全不是哪一个人的事,每一个人都要做好分内的职责,安全生产才有保障。安全也不是单列出来的工作,它是每一项具体工作中隐含的内容,强调安全不只是开会时讲一讲、安全培训课上培训一下、现场查一查就能做好的。新安全法上讲的安全主体责任,实际上包含每一位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具体的岗位操作人员,“管业务必需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人都需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取信于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