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资党任字〔2017〕22号文件:
任命高祥明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韩瑞平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柴志勇、高建兵、张晓东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
免去王新平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委职务,享受现职级待遇。
提名曹志福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人选。
晋国资任字〔2017〕16号文件:
任命韩瑞平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曹志福、赵恕昆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免去王新平、韩珍堂的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晋国资任字〔2017〕17号文件,提名:
张晓东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人选;李华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王立新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人选,享受副总经理待遇;李建民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人选,享受副总经理待遇;韩珍堂不再担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钢董发〔2017〕51号文件:
决定聘任:张晓东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李华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立新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李建民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决定解聘:韩珍堂的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