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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85期:第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08-18

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政策问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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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目前,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后的效果如何?

答:从移交的实践情况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现了多方共赢的局面。一是改善了民生,广大职工群众满意。通过“三供一业”设施设备维修改造,许多企业职工群众用上了安全电、喝上了干净水、住上了温暖房,美化了生活环境。如东北地区有的家属区通过供热管网改造,冬季室内温度平均提升了5度左右。不少企业反映,“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使广大群众幸福指数得到提高,有利于社会更加和谐。二是实现了企业瘦身、减负,企业满意。如哈电集团每年可节约费用9000多万元,兵器工业集团在黑龙江省的5户企业每年可减少补贴5000多万元。“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也促进了职工思想观念的转变,有利于企业机制体制转换与创新。三是提升了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地方政府满意。试点城市普遍体会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消除了安全隐患,实现了公共事业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许多城市因为这项工作的开展,拆除了小锅炉,取消了水塔蓄水,改造供热、供水管网,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为节能降耗、保护环境作出了贡献。

问:在“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过程中,国有企业现有物业公司如何改革?

答:鼓励国有企业现有物业公司积极参与物业管理竞争,有条件的物业公司可跨地区接收移交企业的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应当改造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国有企业不得再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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