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柯敏)“这次厂纪委约谈我,讲明纪律要求,指出所犯错误,是对我的关心和爱护。我也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更能正确对待组织的监督,时刻警醒自己要做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谈到厂纪委近日对自己的约谈,炼钢二厂一位作业区主管深有体会地说。
今年以来,炼钢二厂纪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提醒教育,把“红灯”亮在“越纪”前。对信访、执纪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没有进入执纪审查程序的轻微违纪问题,纳入到谈话函询的提醒范围,及时开展批评教育。为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该厂纪委还对党员领导干部例行廉洁谈话、任前廉洁谈话、提醒谈话情况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该厂纪委通过经常性提醒、针对性提醒和警示性提醒三种方式,做到警钟长鸣。在每个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前夕,该厂领导干部都会收到微信提醒。领导干部在操办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建房乔迁、升学入伍等事宜时,在申报重大事项时,该厂及时跟进开展针对性谈话提醒。同时,重点岗位、重点领域的负责人还会适时收到警示性提醒。
今年上半年,该厂共函询、诫勉谈话、信访约谈、提醒教育等96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3人,了结问题线索5件次,通过谈话函询实现监督提醒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