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创建文明城市 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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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88期:第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08-22

争创文明城市共享文明成果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创建文明城市 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

推进交通综合治理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近年来,我国加速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通过鼓励引导和逐步采取强制性手段等途径,解决日益凸显的“垃圾围城”“垃圾下乡”问题。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下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省会城市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先行试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强制”二字标志着垃圾分类不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

7月,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九三学社太原市委员会共同组成课题组,对我市垃圾分类与处理现状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

人人参与,共担社会责任

2016年,我市回收可利用生活废弃物30.3万吨,回收利用率为14%,与国家要求的30%尚存较大距离。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积极探索,创建“大件、餐厨、装修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利用体系,设置3500个废旧衣物、书报等回收点,选定57个单位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机关、学校、超市、小区设置1400个有毒有害垃圾回收箱……

委员们说:“与有关部门大力度推进的垃圾分类基础工作相比,目前居民群众的分类投放意识还比较薄弱。有必要通过鼓励引导和逐步采取强制措施来推进。广泛深入的基层宣传、指导和监督工作缺一不可。”

为鼓励居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委员们建议,设立垃圾分类信息平台,建立举报监督、奖励惩罚机制。利用“互联网+”手段构建市民与管理部门的互动平台,通过各种渠道随时接收民众有关垃圾分类问题的咨询、举报。在党政机关、驻地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车站、机场、宾馆、饭店、公园、超市等公共场所强制实行垃圾分类措施,将其纳入文明单位的考核内容。

委员们还建言,垃圾分类意识的养成应从娃娃抓起,其中,学校对学生做好垃圾分类教育具有“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企业参与,确保循环经济运转有序

垃圾是可再生的资源,分好类的垃圾如得不到有效的处置和回收利用,垃圾分类将毫无意义,发展循环经济只能是“纸上谈兵”。

“政府有责任引导企业和资本投向垃圾的处理和回收利用领域,让企业有钱可赚,确保循环经济运转有序。”在前不久召开的市政协“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协商座谈会上,委员们集思广益、建言献策。

大家表示,要以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基地为依托,加快推进社会资金参与各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解决垃圾收集、中转、处置设施不足等问题。如公共区域垃圾箱的配置、维护、管理与广告经营权相结合,垃圾的转运和处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来完成。加快研究基地建设,推进垃圾分类处置的研究,实现农村垃圾就地微降解处置,探索建设果蔬垃圾、有害垃圾的处置方式,制定回收利用奖补政策。

政府主导,完善顶层设计

垃圾分类虽然只是举手之劳,但要形成良好的社会规范,还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并且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

委员们建议,要加强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太原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快编制太原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此外,应尽快制定出台《太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垃圾按类计量阶梯收费等基本制度,使垃圾分类有法可依。

委员们认为,改变旧有习惯,提高文明素养,就要把垃圾分类当成一项细水长流的工作。要通过立法和强制手段,建立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弘扬对社会责任的共同担当。要鼓励人人参与,做到人人自觉,使垃圾分类制度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使这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坚持下去并越做越好。

本报讯8月1日开始,全市环境安全大检查进入集中整改阶段。对照问题清单,我市环保系统对环境安全隐患将边查边改,即查即改。

据了解,市环境监察人员将重点做好市管40户重点企业的环境安全监管。县(市、区)环保部门根据本区域存在的突出环境安全问题,将采取针对性措施,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专项执法检查将重点突出五个方面:一是饮用水源地水质监管。重点对汾河水库及其上游7.4公里导流明渠、兰村、枣沟、三给地垒、西张水源地以及各县(市、区)辖区内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周边进行排查。检查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备案、演练情况;检查保护区范围内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穿越水源地公路管控情况。坚决杜绝违法建设项目和污染物超标排放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源地水质。同时,严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汾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做好应对突发水环境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加大汾河水库上游来水水质监测频次,严密监控水质变化情况。

二是做好工业企业的污染防治监管,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排查,特别是对涉危涉重企业、化工企业、尾矿库企业和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企业,要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督促企业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装备进行全面检修维护,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三是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按照“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完成产生源网上申报,全面实施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年度管理计划。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包括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等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行全面现场核查,重点核查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与申报登记一致,危险废物暂存库的防雨、防渗、防漏和防盗措施是否到位,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要求。

四是强化辐射安全防护管理。按照国家要求,全面监督落实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储存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突出做好放射源的防盗、防泄漏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

五是强化跨界流域污染防控。娄烦县、古交市、阳曲县及清徐县将全面排查跨界河流及其主要支流沿线排污口情况,涉及危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将坚决予以取缔、关停。重点检查跨界河流及其主要支流沿线的化工等企业以及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排污口设置情况;检查沿河取缔、关停或废弃企业处置情况。

本报讯为全面提升文明交通意识、提高交通管理水平,8月9日,我市召开会议部署推进文明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并对《太原市文明交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涉及的56项任务进行分解。

会议指出,《太原市文明交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重点治理与全面治理相结合、专业治理与社会治理相结合、依法治理与民主治理相结合、传统治理与创新治理相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期治理相结合”五项原则,重点解决“交通法规意识不强、交通资源不足、交通秩序不优、交通管理不善、交通法规实施不力”五大突出问题,以实现“文明交通意识全面提升、道路通行更加有序顺畅、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公交服务体系持续完善、道路承载能力明显提高”五个目标。

文明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分三个步骤实施:准备启动阶段、全面推进阶段、总结深化阶段。设立四个小组:综合组、法规组、行政组和执法组。综合组负责各对口单位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法规组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快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出台;行政组负责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道路面积率显著提升;执法组致力于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强化执法管理手段,解决制约执法管理的瓶颈问题等。

本版稿件均摘自《太原日报》部分有删减

汾河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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