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知应会
【三】
14.《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第一条: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第二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第三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第四条: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第五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15.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
16.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7.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18.《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是:(1)知情权;(2)建议权;(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4)拒绝权;(5)紧急避险权;(6)赔偿权;(7)防护权;(8)培训教育权。“三项义务”是:(1)遵守规制规程的义务;(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3)发现不安全因素报告的义务。
19.《安全生产法》第七条规定: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20.《安全生产法》第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安全生产管理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