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柯敏报道
本报讯炼钢二厂纪委积极探索廉洁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努力把廉洁教育融入班组、融入岗位,围绕岗位廉洁教育,制定七种情况和党员干部“必须谈”制度。
该厂纪委开展岗位廉洁教育以各级领导干部为主,面向全体党员干部和有业务处置权人员,特别是涉及“人权、财权、物权”等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要抓好岗位日常教育、岗位任职教育、岗位警示教育、岗位风险教育、岗位提醒教育五项岗位廉洁教育。结合廉洁风险排查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原则,要做到:党员干部新提拔任职及轮岗交流时必谈,促其正确对待工作调整,摆正位置,廉洁自律;重要节假日时必谈,提醒干部廉洁过节;个人家庭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时必谈,防止大操大办婚丧和借机敛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时必谈,促其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群众有反映时必谈,
促其正确对待群众意见,认真纠正自身问题;党员干部有不廉洁苗头时必谈,促其做到防患于未然,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后必谈,使其正确认识错误,放下思想包袱,全力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