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厂碳素钢渣作业区安全首席田飞
作为国家的安全基本法,新法比旧法更具有可操作性,为我们建立了一个全新的安全工作格局。新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建设的轨道。
作为一名基层工作的安全员,我通过学习新法内容及释义,最大的体会就是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责有了法律规定,责任重大,心中有如履薄冰的感觉。
新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这既增强了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话语权,同时也规范了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责内容。如果不认真履责,法律会追究责任。这就要求我一定强化自身的安全责任感,多学习,多研究,强化管理,认真工作。尤其是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一定认真负责,一抓到底,决不允许变通和犹豫,以自身敢抓敢管的影响力,带动职工强化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