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以用权”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期作风建设的新内涵、新要求,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政从业的基本准则。严以用权,既是严以修身、严以律己的重要检验,也是做人、干事、创业的应有之义,也是推动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坚强保证。
要牢记为民用权。能否为民用权是检验各级领导干部宗旨观念强弱的显著标志。各级领导干部要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广大职工赋予的,要为广大职工掌好权、用好权。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必须以广大职工利益为重,为广大职工服务,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的利益作为根本标准,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尽最大努力为职工排忧解难,从而赢得广大职工的拥护和尊重,为改革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有权必有责。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认识到,权力承载着党组织和广大职工的信任,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这份责任既是对自己和家庭的责任,是对太钢干部职工的责任,更是对党和人民的责任。“为官避事平生耻”,心存“不干事就不出事”的念想,以种种借口推诿扯皮、推脱责任的行为就是不作为,也是一种腐败。面对新的形势和繁重任务,领导干部必须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要依法依规用权。依法依规用权最安全、最可靠,最不容易遭人闲话、引人非议。每一名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依法依规行使权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任何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想问题、办事情之前要弄明白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敬畏法律法规,敬畏制度,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始终不碰“红线”、不越“底线”。
权力要受监督。监督是最好的“防火墙”,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严格监督是对干部的最大爱护。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把接受各方面监督贯穿到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自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特别是要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放得下架子,听得进批评,容得下谏言。只有这样,才能防止权力任性,保证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运行。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只要各级领导干部坚持践行严以用权,就一定能够正确履行职责,成为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推动公司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实现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