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强
“人生难测风和雨,互助互济共抵御。一人患病众人帮,职工爱心聚一起”。从2005年开始,由公司工会牵头,公司在职职工(含内退)、退休职工相继参加太原市总工会医疗互助活动,到目前已经十多个年头了。多层医疗保障帮扶体系的建立,不仅减轻了职工因患大病造成的经济负担,而且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职工因病导致生活困难的状况,为保障职工健康生活撑起了一片蓝天。
“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主要是通过职工之间的互相帮助,解决职工因患病导致生活水平下降或因病致贫的问题。通过职工主动参与,自愿缴纳互助费,实现“无病我助人,有病人助我”的良好互助风尚。2005年,市总工会按照全国总工会指示精神启动此项工程,同年,太钢下发了《关于开展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的实施方案》,在职职工参加了互助活动(现更名为“职工医疗互助工程”)。
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缴费标准为每年一期,每期36元/人。互助方式主要包括,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本人自付医药费在3000元(含),但未达到5000元的,按15%予以帮扶。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本人自付医药费达5000元(含)以上的,按20%予以补助。达到所在地基本医保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按大病理赔的补助基数,给予40%(外地就医35%)补助;经大病补助后,个人自付金额仍超过5000元(含),按自付金额的20%再给予补助。一年互助周期内,最高可得5万元的帮助金。
2007年,公司为了让退休人员享受到医疗互助政策,公司工会多次与市总沟通协商,把太钢作为全省唯一试点单位,将退休人员纳入互助群体,并承诺退休人员所缴纳每年每人36元互助费与按比例核算的全部医疗互助费均由公司承担、支付。至此,太钢成为了全省唯一由企业为在职职工、内退人员、退休人员缴纳互助金的单位。
由于老年群体医疗支出费用较高,公司医疗互助补贴费用逐年增长,从2007年到2014年,公司为退休人员支付的医疗互助费用就达3600多万元。面对每年高额的医疗补贴费用,公司党政明确表示,企业再困难,对困难职工的帮扶资金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互助费用不能减少。
2015年,按照太原市总工会《关于不再吸收太钢退休职工参加太原市职工医疗互助工程的通知》精神,结合太钢实际,公司又对职工医疗互助帮扶活动进行了相应调整,即在职职工(含内退)医疗互助活动按照《太原市职工医疗互助工程实施办法》执行。离退休管理部设立退休人员“医疗互助基金”,成立“太钢退休人员大病医疗帮扶工程管理委员会”。同时,公司在现有医疗互助和困难救助基础上,在职职工、退休人员首次确诊患国家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时,公司还将给予10000元的帮扶。
公司工会作为“职工医疗互助工程”实施的主要部门,积极为患大病的职工提供医疗帮扶。每年提报审核的各种病案至少有3000多份。他们不辞辛苦往返于市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切实帮助职工解决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真正当起了职工的“娘家人”。自动化公司一名职工,自2013年确诊直肠癌,除公司给予的其他帮扶救助政策外,仅医疗帮扶金这一项就达110381元。
从2005年公司开展互助活动以来,就将此工程作为对困难职工帮扶体系的重要内容,想方设法持续优化和改善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对患病的在职、内退、退休人员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且帮扶金额和受帮扶人数逐年不断增长。十年来,公司共支出医疗互助费6500多万元,帮扶达3万多人次。公司对职工帮扶工作的支持力度不仅在全市仅有,在全国同行业中也是唯一。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大病医疗互助工程的实施,不仅为公司营造出了一种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而且也让广大职工真切体会到了企业大家庭的温暖与关爱,使大家在互助的路上走得更近、走得更好……